1、人社部等三部委 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2、人社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3、国家统计局 公告2025年第1号
人社部等三部委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点提示:
1、职工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2、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3、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人社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重点提示:
1、年工作日:365-104-13=248天,季工作日:248÷4=62天,月工作日:248÷12=20.67天,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8小时;
2、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天。
国家统计局 公告2025年第1号
重点提示:
1、每月10-16日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
2、调查范围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3、调查登记对象为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或本户户籍外出不满半年的;
4、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村)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