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一周要闻成智回顾(12.16-12.22):
1、国税局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财政部 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3、卫健委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国税局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提示:
1、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收入信息;
2、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3、对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处50万元的罚款,并可责令其停业整顿。
财政部 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重点提示:
1、明确了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2、明确了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会计组织在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有关要求;
3、明确了代表机构年度活动相关的要求;
4、明确了不再属于财政部门业务范围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卫健委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重点提示:
1、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
2、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
3、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
4、《目录》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