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社部等五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2、人社部、财政部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
3、国税总局 提醒纳税人对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自查
人社部等五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重点提示: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发布招聘信息,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各地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有关网络平台及时警示提醒、撤销删除、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

人社部、财政部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
重点提示: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
2、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
3、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国税总局 提醒纳税人对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自查
重点提示:
1、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2、构成偷税的,依法进行处理;
3、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取得的境外收入开展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