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总局 公告2026年第1、2、3号文
2、人社部 发布2025年人社工作综述
3、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 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国税总局公告2026年第1、2、3号文
重点提示:
1、1号文信用评价对象、评价周期与等级、失信管理,信用结果应用与查询方式包括激励与约束措施、信息查询与展示;
2、2号文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3、3号文预收款需扣除增值税、允许扣除规划范围外政府公共设施支出,以及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普通住宅增值额≤扣除金额20%可免征。

人社部发布2025年人社工作综述
重点提示:
1、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2%;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45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3亿人、失业保险2.49亿人、工伤保险3.05亿人;
3、建成“一站式调解中心”3000余家,全国各类欠薪线索动态处置率在90%以上,印发《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指南》《企业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等。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 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重点提示:
1、明确企业清算义务,提示注销法律责任,增强企业依法注销的意识;
2、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实现“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
3、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提供普通注销、简易注销、“一件事”联动注销三类流程。
